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为鼓励举报、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7月27日,我市出台《马鞍山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举报欺诈骗保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实施细则》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举报内容经查实涉及的欺诈骗保金额,按查实金额分三级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可视情形给予100元的奖励。
对于骗保行为,《实施细则》也给予了明确,主要包括:
涉及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五项20条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查实后可予奖励。
其中包括:挂名住院、串换药品、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等行为。
据悉,自2019年以来,市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同时扩充网站、电子邮箱、APP等举报渠道,方便举报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