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国家规定高限5%安排,月人均增加163.3元。截至目前,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已全部落实到位,惠及711万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6连涨”。
一是向企业退休人员倾斜,企业退休人员总体按5.42%的标准上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总体按3.9%的标准上调,企业上调幅度较机关事业单位高1.52个百分点。
二是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70至75周岁、75至80周岁和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企业每人每月增加20元、40元和60元。淄博企业退休人员徐先生今年81周岁,缴费年限38年2个月,调整前月领取养老金4500元,此次调整增加268元,其中高龄倾斜60元。
三是向困难群体倾斜,今年首次对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职工给予适当倾斜,缴费年限不满35年的,在挂钩调整时按35年调整增加,这部分退休人员月均调整再增加20元左右,临清市工伤退休人员王庆忠等多人为此专门给省人社厅发来了感谢信。
在向企业退休人员和“老弱病残”等重点群体倾斜的同时,这次养老金的上调还注重普惠性,通过定额调整的方式,按照每人每月增加52元的统一标准,向全省所有退休人员发放。此外,注重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主要跟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等挂钩,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涨得更多、受益更大。济南企业退休人员王女士,今年65周岁,缴费年限36年,调整前月领取养老金3200元,其今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增加54.4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增加70.5元,加上定额调整增加的52元,总共增加176.9元。
这次养老金的上调注重普惠性,通过定额调整的方式,按照每人每月增加52元的统一标准,向全省所有退休人员发放。在此基础上,我省注重向企业退休人员和重点群体倾斜,企业退休人员总体按5.42%的标准上调,上调幅度较机关事业单位高1.52个百分点。同时,今年首次对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职工给予适当倾斜,缴费年限不满35年的,在挂钩调整时按35年调整增加,这部分退休人员月均调整再增加20元左右。我省还注重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涨得更多、受益更大。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省顶格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预计全年减免社会保险费780亿元左右,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减费720亿元,很多退休人员十分关注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问题。对此,我省从今年开始启动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实现基金按月上解下拨,省级统一管理使用,有效均衡各地收支余缺,增强了基金统筹互济和抗风险能力,保障了全省各地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截至7月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47亿元,具备较强的支撑能力。此外,2015年,我省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1000亿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截至目前年化收益率近8%,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