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锦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0年7月——2021年6月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已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医保缴费档次及金额
据市医保局介绍,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年缴费基数为54768元。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单建统筹缴费模式(缴费比例5%)缴费金额为2828.4元(含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90元),只享受统筹基金医疗费报销待遇。统账结合缴费模式(缴费比例7%)缴费金额为3833.76元,既享受统筹基金医疗费报销待遇,又建立个人账户。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部分,单建统筹缴费模式只允许使用缴费专用存折缴纳(含单建统筹缴费模式退休后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人员);统账结合缴费模式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不需另行缴纳。
办理程序
正常缴费人员(指不欠费、不变更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并足额缴纳本社保年度社保费)可自相关《通告》下发之日起进行缴费。非正常缴费人员(存在医疗保险欠费或变更医疗保险缴费档次等),参保人需持相关手续先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或档次变更业务后,再进行缴费。办理退休人员(指未办理医疗退休结算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请按时足额缴纳2020年7月——2021年6月全年医疗保险费,办理医疗退休结算时按退休月份多退少补(7%档次仅退划入统筹基金部分,划入医保卡的个人账户部分不予以退费。)
新参保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需携带户口本(户别是居民户口需提供非农业户口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缴费目前仍采用银行定期扣费方式,扣费时间为每周五。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正联合开发各种实时缴费方式并将于近期启用,请关注“锦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缴费方式。集中缴费截至2020年10月29日。年度缴费截至2021年6月30日。
注意事项
2020年10月29日前足额缴纳基本医疗和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全年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逾期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产生最少90天或6个月的医疗待遇享受等待期,未缴费的中止享受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若暂时不缴纳基本医疗费用,请及时到所属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停缴手续,否则将造成银行系统在缴费存折中自动划账扣款(划账扣款顺序为:先扣医疗保险费再扣其他保险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医疗保险缴费前,个人必须确认好缴费档次,已申报核定或缴费到账的都不能更改缴费档次,下个集中缴费期前或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结算时申请变更档次。
参保人在锦州银行开具的缴费存折只能用作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不可移作它用。
每周五为医保经办机构与银行互传数据的扣款日(节假日顺延)。
个体参保人员更改参保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个人电脑编号等)的,必须再到锦州银行更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专用存折的相关信息,否则无法缴费。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各县(市)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宜以各县(市)区相关办法为准。缴费档次及金额等具体经办事宜由各级医保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