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改为至少三年一调
3月1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将针对当前造成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的关键因素,制定实施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系统性政策措施,缓解当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强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能力。其中,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将降低,而最低工资标准也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三年至少一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称,从2015年5月1日起,广东(不包括深圳)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正式执行。
据介绍,新调整后的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人民币(下同)/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珠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广东省人社厅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招用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人才。同时,希望广大劳动者监督企业落实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将在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在广东全省最高。据悉,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