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保服务清单:调整养老金标准 生育保险与医疗合并实施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社会保险等8个领域列出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合理调整养老金标准
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清单明确,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清单明确,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基础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建立科学的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是确保参保人员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保证。”人社部政策研究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保险方面,根据经济发展、收入增长、物价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统筹、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定参保人员的待遇预期。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重
规划提出,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三年规划,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将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挂钩。
人社部政策研究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对低保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政府再给予补贴。近年来,各级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16年,提高到了不低于人均420元,并提出个人缴费相应提高到不低于150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 “十三五”期间,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筹资方式及渠道,科学确定医疗保险筹资水平,逐步形成与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医疗费用增长等有机联系的动态调整机制,厘清政府、单位、个人责任,形成合理的筹资结构,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稳定可持续的运行,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