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2017 今年将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2016年10月25日人社部社部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回应了一系列民生热点问题:目前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基本落实;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将于年内启动;20个省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
2017年将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安徽:
日前,安徽省发布《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新规将年休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均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可享最低工资待遇。
上海:
4月1日起上海还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会考虑到总体经济的形势,企业的承受能力,职工群众的持续获得感。
天津:
2017年将着力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有望超2000元。
太原:
3月21日,太原市举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称今年太原市将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入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备案制度,依法继续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陕西:
3月24日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为提高我省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我省将从5月1日起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我省第13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