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内蒙古2017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消息
8月21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包括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8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调整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依据,具体调整办法为: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此前,内蒙古对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60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60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60元;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60元。
最低工资标准含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