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9年深圳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做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将上涨。
《通知》表明,深圳市按照将今年3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文件精神,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深圳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通知》规定,深圳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定额加发60元。此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还与本人养老金以及缴费年限挂钩。
深圳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计算,纳入以上调整基数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退休人员历年累计的高龄津贴,也不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历年累计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以及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