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介绍了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实施情况。
2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在2-6月,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经营情况实行免、减、缓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政策出台后,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出台了实施意见,建立了日调度制度,督促各地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截至目前,30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暂停征收。从文件报备的情况看,各省减免政策均按顶格实施。
聂明隽介绍,通知下发一个月以来,减免效果已经显现,加上去年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翘尾因素,1-2月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同比减少23.3%,减少幅度最高的省份达64.2%。
对在通知下发前已经缴纳2月份社保费的企业,各地也已经或正在进行处理。广东、广西、新疆和黑龙江已基本处理完毕,天津、辽宁等10个省正在分批进行退费,其余省将在企业划型工作到位后开展后续退费工作,预计3月底前可以全部完成。
聂明隽表示,2月份各省上报的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1239亿元,高于预计,因此最终实际减免效果可能会大于预期。
“下一步,人社部将加大指导各省尽快落实减免政策的力度,在不增加企业事务负担的同时,让企业有切实的获得感。同时继续加强对各省份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控,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聂明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