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交公积金会怎么样?
在北京,单位如果不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帐户,将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其中,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为,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的,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这些约束下,北京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人数或将出现明显增长。
北上广深实际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及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一些单位并未能做到这一点。
一方面,如果单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完全落实,将增加职工的福利;但另一方面,有分析指出,这将带来企业负担的突然增加。
根据北京最新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2020年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缴存比例为5%至12%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