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女职工产假天数新规定是多少天?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 难产的增加15天;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 符合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
5. 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6.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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