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
①《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③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均需加盖医院印章);
④结婚证明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还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男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女方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二、生育津贴申请办理流程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