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生育保险怎么报销?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一、洛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基金对下列费用不予支付:
1.不孕症治疗发生的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4.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5.实施辅助生殖术发生的费用;
6.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洛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费:支付定额标准为350元/例;
2、正常分娩:115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350元/例;
3、剖宫产:2150元/例;
4、早期妊娠(不满12周)在门诊终止妊娠(含检查费)150元/例;12周以上不满28周在门诊终止妊娠的400元/例。
三、洛阳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女性职工需要备好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婴儿出生证以及有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需要准备独生子女证。
2、生育期间的住院医疗费、药费的发票。
3、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医嘱单和药品清单。
4、合法妻子没有工作单位的男性职工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户籍本、男女双方身份证以及配偶的失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