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当下,我国女职工生育应当享受的产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另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产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1年11月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不过现在还没有延长。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哺乳假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后获悉,申报资料一般要在分娩后60天内提交齐备,否则社保局将不予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所需的申报资料是不一样的,因此要提前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以上海为例,上海社保“生育险”生育津贴所需要的资料包括:二代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户口证原件、出院证明、孩子医学出生证明、相应的银行卡,如建行龙卡或工行牡丹卡等。如需报销产前检查的费用,除了需要提供原始票据之外,还需要提供药品报销的处方单,否则也不予报销,所以医院相关的单据都要收好,以备将来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