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 2020-10-26 14:00:00
查看次数 27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劳社厅发〔200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十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 504号),生育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强生育保险管理,保障生育职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工作

  建立生育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育保险制度。没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已经出台生育保险办法的地区,要逐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生育保险制度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协同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的工作基础,以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和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社会统筹为目标,加快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要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探索与医疗保险统一管理的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模式。各地要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的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的目标要求,制定发展规划,积极扩大参保范围。

    

  三、切实保障生育职工的医疗需求和基本生活待遇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明确的产假期限和当地职工工资水平,合理确定生育津贴标准并及时支付,逐步实现直接向生育职工发放生育津贴,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先实行生育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办法,以保障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生育保险筹资水平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

  四、加强生育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

  生育保险<>实行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范围要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对这些医疗机构的保险管理、服务质量、信息管理等服务能力评价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生育保险要求的医疗机构签订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因生育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的范围原则上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具体支付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要积极探索生育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费用的监督检查,控制不合理的支出,探索制定科学规范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在协议中明确监督检查措施和考核办法。要根据协议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对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对严重违反协议的医疗机构可以终止协议。采取向生育职工定额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职工工资水平、生育医疗费用实际支出等情况,合理确定待遇支付标准,并建立调整机制。

  五、提高经办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经办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理顺管理职能,落实经费和人员,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能力。要认真做好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和基金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和生育保险津贴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简化经办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参保职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生育保险坑很多,点击专属保险专家1对1解答你的疑问,教你怎么避坑。

AA
THE END
AA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骆驼规划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service@luotuoguihua.com
热门推荐
1
   领取生育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女职工休产假,单位不发放工资,但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达到规定的期限,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待遇,为女职工产假提供经济支撑,如果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般来说,通过生育保险审核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发放,数额超过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起点。于是有不少女职工心存困惑,领取的生
2
  上海生育保险金如何计算?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缴费基数按上一年的社保来看   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3
  生育保险金怎么算?生育保险金计算公式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   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榷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榷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4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什么意思?
5
生育保险是什么意思?生育保险的概念
6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如何去办理?
7
生育医疗津贴如何领取?领取条件是什么?
8
生育保险一年多少钱?生育保险具体规定
9
2021年生育津贴最新政策!生孩子补贴两万是真的吗?
10
生育保险怎么使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最新文章
1
国家是强制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五险的,其中五险对女性来说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生育医疗津贴,但是很多人都知道自己有一个生育险,却不知道具体里面是保障什么,不知道生育医疗今天如何领取,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这个问题,如果说你是打算备孕的女性,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生育医疗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如果说我们要领取生育医疗津贴是必须要满足一些条件的,并不是说我们只要交几个月的生育保险就可以缴纳,按照规定,从我
2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申领条件: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2、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3
男性生育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男性生育险有什么优点?   1、陪产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4
生育津贴可以获得什么待遇?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和生育保险一样吗?
5
生育津贴怎么算?生育津贴怎么领?
6
什么是孕妇保险?孕妇保险怎么选择?
7
2021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有什么关系?有什么用?
8
生育保险是什么?生育保险怎么计算缴费基数?换单位有影响吗?
9
2021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流程有哪些?
10
2021年生育津贴最新政策!生孩子补贴两万是真的吗?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