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生育保险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2017年4月5日珠海发布生育保险征求意见稿,对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时间长短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进行相关调整。比如缴纳生育保险不足12个月以上,生育医疗费按照30%报销,缴纳生育保险不足6个月的,生育津贴按照按上年度平均工资基数计算。
2017年珠海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1、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不足12个月以上的,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医疗费用按30%的比例支付;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不足6个月的,计算生育津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3、职工本人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