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计划生育办法10月1日起执行 苏州产假延长30天
二孩政策和新的计划生育办法,从15年底开始就成为网络上的热议话题。2016年3月31日,《江苏计生条例修正案》正式实施。而这回公布的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又有哪些内容呢?一起来看下吧!
针对人群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应当凭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居住证)到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婚假和产假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2、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个人,凭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证明,按照规定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1、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
2、“皮埋”术休息3天,取“皮埋”休息2天;
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输精管复通手术休息14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输卵管复通手术休息21天;
5、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休息20天;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休息30天;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休息42天。
国家、省对计划生育手术休假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凡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享受假期的人员,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福利待遇。
独生子女相关
对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违规惩罚
房屋出租人、中介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发现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生育者,有权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举报,一经查实,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10月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发布的《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