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办理异地安置后在约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报?
答:参保职工在约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现金,凭《宜兴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申请表》、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代办的同时带好代办人身份证)、约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有效票据等,由经办机构分别按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规定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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