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学生患有规定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患上述特殊病种的参保学生在宜兴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时,本人先垫付现金,治疗结束后,可持社会保障卡、门诊病历、门诊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上述规定结报。首次结报时需提供确诊特殊病种的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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