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哪些人可以从中受益
目前,全国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对接。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四类人群,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次均费用结算10秒完成
“用比较形象的话说,就是高速公路已经修通,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都可借助这一系统直接结算,不必先自己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昨日,人社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说。
据介绍,人社部以参保人员为中心,以异地长期居住老年人和转诊转院患者住院费用为重点,建成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实现了以登记备案为入口,出院结算为出口的“信息流、业务流、资金流”全程线上流转,确保次均费用结算时间控制在10秒内完成,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能够迅速完成直接结算程序。
截至9月25日,我国已开通了7226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4.1万人次,基金支付5.6亿元,平均为每人次患者减少垫付1.36万元。
设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
为避免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同时确保参保地与就医地医保资金往来顺畅,不出现资金拖欠的情况,人社部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建立了“先预付、后清算”的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并指导各省份建立跨省异地就医财政专户。人社部门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支出情况,以2个月的支出额为预付额度,通过财政专户相互预拨,每月定期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国家平台统一进行跨省清算。
唐霁松介绍,截至9月25日,全面联通所有统筹地区、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各类医保制度,服务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四类跨省就医人群,开通了7226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覆盖了各地承担跨省异地就医任务比较重的医疗机构,全国88%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连接入网。
目前,需要跨省异地就医并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备案的参保人员达到162万人,各省归集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8.8亿元。将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在三级医疗机构已基本入网的基础上,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不会导致无序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否意味着医保全国漫游,形成无序就医的局面?对此,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颜清辉表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合情合理的异地就医时碰到的跑腿、垫资问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实现了全国漫游,如果医保全国漫游,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序就医,这不是我们的追求目标。
哪些人可以从中受益?
目前覆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四类人群。
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颜清辉介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可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15个字概括。“就医地目录”指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就医地管理”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费用审核等。
比如,一个符合条件的河北某市的参保人员到北京就医,看病时执行的是北京的目录,但是基金支付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还是执行河北所在市的政策。同时,他到北京就医,北京市经办机构要向对待本地参保人一样,给他提供同样的服务和管理。
政策将覆盖各类基本医保制度,人社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说,覆盖人员目前包括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
一些地方还将符合条件的异地急诊住院纳入转诊范围。现在还有很多种情况都在开展,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原来在某一个地方,现在回到原籍,但是他参保地还在原来的地方。比如在北京,随子女居住,帮带孩子的老年人,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水平有限,需要到外地、外省就医的患者,都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受益者。
从目前已结算人员的结构分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占39%,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占10.3%,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如驻外办事处等,或在外地急诊就医)达1.6%,异地转诊人员占4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