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城乡居民养老金补贴标准上调 养老保险征缴业务怎么办理
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贴、丧葬补助费标准将上调。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城乡参保居民待遇水平和生活质量。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含中央基础养老金和地方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在每人每月140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
丧葬补助标准方面,参保缴费满15年并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死亡时,其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提出申请,所在村民组或社区应当在其死亡的次月起3个月内向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政府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在原1000元的基础上增加200元,调整后的丧葬补助费标准为1200元;按上述丧葬补助费领取条件和要求,参保未缴费或缴费未满15年并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参保人,政府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
据了解,基础养老金补贴、丧葬补助费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郑州养老保险征缴业务申办程序
新增参保人员
一、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劳资专管员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劳动合同和有效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到征缴业务主管人窗口进行审档;
2、征缴业务主管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发给《郑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劳资专管员认真填写《郑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2份),并由被参保人签字,后报送征缴业务主管人进行审核;
4、征缴业务主管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办公印章、私人印鉴和办理日期,列入征缴计划进行征缴;
5、新增参保人员手续办理完毕。
二、申报资料:
1、《社保登记证》和参保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经办人经办业务授权书;
2、参保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需补缴的提供档案和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如:个人档案、工资发放表、财务凭证等);
3、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应为A4纸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
养老保险关系恢复续保
一、申办程序:
1、新的用人单位劳资专管员携带职工原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和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相应征缴业务主管人窗口进行审核;
2、经征缴业务主管人审核,符合恢复条件的,发给《郑州市职工恢复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表》(一式2份),劳资专管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并由被参保人签字确认,后报征缴业务主管人进行审核;
3、征缴业务主管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办公印章、私人印鉴和办理日期,列入征缴计划进行征缴;
4、养老保险关系恢复续保手续办理完毕。
二、申报资料:
1、《社保登记证》和参保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经办人经办业务授权书;
2、参保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需补缴的提供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如:个人档案、工资发放表、财务凭证等);
3、有间断而不补缴的,需由被参保人书写放弃申请,并签名摁手印;
4、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应为A4纸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