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华侨出国定居可领基本养老金
依据:《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
主要内容:华侨基本权益保护
湖北省的涉侨草案主要围绕华侨的基本权益展开,重点条款如下:
1、华侨出国定居前已经在国内参加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账户予以保留;
2、保留社保关系的华侨再次回本省就业的,其养老、医疗保险可按规定接续,缴费年限及账户存额累计计算;
3、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出国定居的华侨,可继续领取养老金,但需每年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本人的生存证明。
此外,草案还规定,在成立社会组织、买房、公务员竞聘等方面,在本省居住的华侨均可享受与居民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