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职工个人职业资格证申请�p变更、年检;
2、建筑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备案;参与政府采购招标;
3、各行业单位资质申请�p升级�p年检;执业资格证年检;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商务考察;
4、单位农业户口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小孩当地就学;
5、单位职工申请购房按揭贷款;申请证券市场上市或已上市公司年检;
6、有关政府部门评定名优诚信企业和个人;
7、个人和企业的银行资信证明;
8、外资企业合法收入转境外等。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开具并不难办。随着有关部门已经将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和按时足额缴费作为评模、资质审核、年检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职工在参加养老保险后按时缴费,保持良好缴费状态。
从2010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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