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多种慢性病、特殊病种和重性精神类疾病的参保职工能否重复申请多种病种,享受多份补贴?
答:患有多种慢性病、特殊病种和重性精神类疾病的参保职工只能申请鉴定一个病种,按最高标准享受门诊医疗补贴待遇。操作上,已享受其中一种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不再受理申请其他慢性病种门诊补助。已登记为恶性肿瘤、严重尿毒症和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不再受理申请其他慢性病种门诊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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