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一览。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由于每个城市的规定比例可能不一样,下面仅以金华市为例:
一、缴费比例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7.5%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 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之和的2%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缴费基数确定
1.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工资项目计算,即按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技术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之和确定。退休人员按退 休工资、生活补贴之和确定。
2.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工资项目加绩效工资项目计算,即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护士)10%工资、教护贴、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工龄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 项目(统一按每人每月1400元)之和确定。退休人员按退休工资、生活补贴之和确定。
3.对在编和编外(自招协议合同工)人员混合参保的事业单位,应严格按金政办发〔2012〕137号文件规定申报,其在编和编外人员申报的月平均缴费基数应不低于59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统一按 每月1400元确定)。未按规定申报的,对月缴费基数不足5900元的人员,由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按5900元核定征缴。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仍按原办法申报执行。退休 人员按退休工资、生活补贴之和确定。
4.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省部属企业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参保单位,按金政办发〔2012〕137号文件规定申报的月平均缴费基数应不低于5900元。未按规定申报的,今后按企业单位性质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仍按原办法申报执行。申报退休人员退休费,平均不得高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外的其它事业单位的平均退休费4860元。
5.其它属地管理的省部属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省社保中心核定,盖章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