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
2、医疗费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3、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民生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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