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自付范围是什么?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一、自付范围
1. 自费费用。
2. 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保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员先自付部分比例以及超限额标准的费用。
3. 起付标准及以下费用。
4. 共付段自付费用。
5. 超出住院检验检查费限额部分的费用。
6. 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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