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湖北省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湖北省从2018年开始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8000元,超过部分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分别是50%、60%、70%,从2018年开始,最低的报销比例将提高至55%。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5元/人,直接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
二、2018年湖北省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凡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湖北省增补品种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费用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的药品费用;《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费用,均可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