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可以报医保吗?医疗纠纷医保能不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是我们国家对全国居民就医的一种补偿性、保障性的保险,是为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而设立,那么,医疗纠纷可以报医保吗?
第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而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等,这些药品基本医保无法报销。
第二,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医保赔偿后可以追偿。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医疗纠纷不可以报医保,但假如患者和医疗机构无法达成共识,而患者需要继续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先行支付,然后向过失或者过错的医疗机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