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3月20日召开的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通知,对我省164.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上年度水平调整提高10%,月人均上调186元,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议要求,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要全力以赴做好发放工作,确保今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尽快发放到位。
同样从企业退休,为什么工龄一样,领取的养老金却差距很大,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依据是什么?养老金年年调整,也不知具体方案是如何定出来的?是否对一些群体有倾斜政策?
背景:我省连续8次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背景
据悉,2005年到2012年,我省已连续8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8年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2004年底的月人均604元提高至2012年初的月人均1854元。
政策: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186元
2013年调整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测算,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为186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国家对此次养老金调整工作的要求及政策规定与往年有所不同。前几年,调整水平是按照“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而今年是按照“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10%确定”,总体调整水平,既包括普遍调整部分,也包含了政策倾斜部分。
对于调整水平问题,国家明确“严禁自行提高调整水平”。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各地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需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两部批准的调整水平和要求修改实施方案,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