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金缺口的出现是什么因素造成的
城镇职工养老金缺口的出现是制度内外两方面因素影响的结果,笔者认为可以从增收和减支两方面入手,内部问题需要我国不断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保持养老保险制度的良好运行。而外部问题需要政府进行一系列的干预和调控。其具体措施如下:
完善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
1.继续做实个人账户,结合各地区实际状况适当增加做实比例
近年来关于个人账户是否做实或实行名义账户制也成为我国的热点之一,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一直以来只是一个记账的工具,实质上是一个高标准、高负担的现收现付模式,而我国现有的人口年龄结构老化决定了现收现付模式的无法持续,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为未来职工退休时养老金的兑现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为了解决个人“空账”问题,我国早在2001年就已经把辽宁省作为“空账”做实的试点,2004年扩大到吉林和黑龙江,2006年推进到八个省。
笔者认为个人账户的做实,有利于提高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性,提高了参保职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缴费水平,为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准备必要的资金储备。
目前我们应该完善个人账户产生的公平性不足及转移续接难的问题,做实账户。可以采取“动态做实,半动态补助”的方法,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只将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同时通过做实个人账户以及财政补贴,进一步做实个人账户。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此我们可以结合当地情况适时增加做实比例,其做实个人账户产生的资金缺口主要依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补贴。
2.提高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率
实现基本养老基金和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其收益率,要稳中求进。基本养老基金近年来也开始尝试入市投资,笔者认为应该用积极稳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取代传统的保守运作策略,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积极推进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并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的综合水平,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推动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对于提高社保基金的收益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笔者认为政府可以适当提高其股票投资40%的比例上限,根据市场情况判定适当的投资比例,从而增加投资收益,实现基本养老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
3.延迟退休年龄,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制度
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和平均寿命的延长也是造成养老金出现整体性缺口的原因之一,合理的延迟我国职工的退休年龄能够减少养老金的支出,增加养老金的积累,缓解我国的养老金缺口问题。目前我国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工作的女职工50岁,早在2013年以前,人保部就曾经发布消息称,由于养老金“缺口”巨大,中国拟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而据估计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就可增长4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但延迟退休的计划一直未能进行,延迟退休年龄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政策,需要考虑人口结构、人力资源供求、代际关系、社会保障基金平衡等多方面因素,笔者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不能一刀切,可以通过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初步把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但职工可在62岁之前退休,但此时领取的养老金是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并随着职工真正退休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到65岁时可以领取全额养老金,平稳度过延迟退休的过渡期。
4.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逐步实现全国统筹
我国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推进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任务,实行全国统筹能够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增强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分散风险,增强基金的共济能力,适应劳动力合理流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在进一步稳定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垂直化经营管理,从而可以在全国统筹的进程中,防止出现较高统筹层次下引致的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依赖行为,摆脱地方政府的干扰,减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结构性缺口。
5.开征社会保障税
在实现全国统筹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开征收社会保障税。由于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使得社会保障税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统一性和长期性,可以保证充足的税源。在社会保障税的具体方案设计上可以考虑实现纳税主体全覆盖、以用人单位以其因雇佣关系而取得的或支付的工资薪金为课税对象、将税率形式确定为比例税率为主,定额税率为辅。社会保障税可以降低征收成本,有利于扩大覆盖面积,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而有专门的结构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可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监督体制,改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进一步弥补养老金缺口。
拓宽财政支持对策
政府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者,必须保证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性及健康运行并为其提供担保责任,这就需要政府在公共预算合理安排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外,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弥补养老制度的缺陷,为养老保险基金保证充足的财源。
1.通过国有资产及其税后利润的划拨来承担一定的转轨成本
巨大规模的转轨成本是造成我国养老金缺口的主要原因之一,依靠养老保险自身体系很难消化和解决,这就要求我国财政继续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支出力度,增加社会保障支出。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退休老职工的大部分劳动贡献的积累于国有资产,因此国家也应该通过合理地划拨国有资产及其税后利润来增加财政补贴,承担一定的养老保险转轨成本。
有专家建议,将国企包括国有金融企业税后利润的20%充实社保基金。据此估计,每年高达20000多亿元的国有企业利润,如按20%缴纳社保基金,每年至少可获得6000亿元以上,这部分国有资产及税后利润的划拨可以很好的承担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弥补我国养老金的缺口。
2.发行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债券
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措资金的方式已经成为目前必不可少筹资方式,因此面对我国的养老金缺口问题,政府也可以考虑通过发行养老保险长期专项债券来解决。因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的存在是有一定期限的,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养老金缺口问题,但政府通过发行养老保险专项债券,可以降低收缴成本,将转轨成本的偿付压力转移,从而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有利于代际公平。
3.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金还未实现全国统筹,各省之间的累计结余还具有较大差异,作为过渡时期,应完善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区域间的互助共济。对于养老保险金缺口的专项转移支付,可以全国抚养比的平均水平和养老金替代率的平均水平为基础,来加以确定。一般来说,抚养比高于平均水平的,表明该地区职工养老保险负担重,应给予补助。抚养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说明该地区职工养老保险负担低,不应给予补助。
替代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说明该地区养老金支付水平较高,一般不应给予补助。替代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地区养老金支付水平较低,应给予补助。其转移支付数额以一个地区抚养比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以及替代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例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