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啦!
今年,厦门将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及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厦府[2018]211号),公布了具体调整方案。
这是厦门连续第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发约189元!此次调整后,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将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受惠人群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且已办理退休、退养手续的人员,共涉及26.74万人。
具体来说,包括了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农场职工和渔民、被征地退养人员、原上山下乡未安置就业退养人员、退休外来员工等五个群体。
养老金涨多少,是怎么算的呢?
调整方法和标准
月增加标准=定额调整部分+挂钩调整部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标准:
每人每月118元(外来员工为71元)。
挂钩调整标准:
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1%调整(提醒:这里的本人养老金不包含军转补贴等各类代发项目)。
适当倾斜部分:
对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我市平均水平3422元的企业军转干部,先补齐到3422元后再参加此次调整。
对高龄人员的适当倾斜部分继续延续我市现有的标准和做法,即:年满70至74周岁的享受100元,年满75至79周岁的享受150元,年满80周岁的享受200元;退休人员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即由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为其增发相应标准的高龄补贴,不再集中调整。
调整执行时间 此次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月至8月的调整金额将会一次性补发。
近期,退休人员将收到两笔养老金。一笔是按原标准发放的8月份的养老金,另一笔是补发的今年1月至8月的调整金额,预计将于8月15日发放。
从9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这次企业养老金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厦门调整方案的原则
1、落实国家、省调整方案精神,保障我市退休人员待遇
在国家和福建省方案基础上,我市用足政策,精心测算,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发约189元,总调整比例为5.55%,实现了调整标准最大化。
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将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这一“稳定器”的积极作用。
2、兼顾平衡,向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适当倾斜
养老金的调整属于二次分配,需要通过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因素,同时通过定额调整保证“公平”因素。
我市参与调整的人员除企业退休人员外,还有退休农场职工和渔民、被征地退养人员、原上山下乡未安置就业退养人员、退休外来员工等四个群体,这四个群体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通过增加定额调整部分占比,可有效提高他们的养老金调整水平。
我市的方案结合实际,将定额调整标准由福建省的54元提高到118元,使这些养老金较低、缴费年限较短的群体得到更高水平的调整,获得更多实惠。
3、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参保人员长缴多缴
每位退休人员的初始养老金水平是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密切关联的,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高,养老金的水平也就越高。
从2016年起,厦门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增加了挂钩调整项目,即调整标准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按一定比例挂钩。
这样一来,缴费时间长、缴费金额高的参保人员不仅初始养老金水平高,以后调整的金额也多,充分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效率原则,促进广大参保人员提高参保意识,按时、足额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