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在国际上通认的有“三大支柱”,并不仅仅局限于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三支柱是指一个国家的老年保障,必须同时提供储蓄、再分配以及保险三个功能。
第一支柱
第一支柱,就是国家统筹的养老制度。包括了社会保险制度、福利国家制度、国家保险制度等模式。
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通过参保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于供养已经退休的老人。一般可以分为现收现付制度、完全积累制度和统筹结合的方式。我们国家,实际上就属于统筹结合的一种方式。
第二支柱
第二支柱,国家资金不会参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基金进行投资,用于到达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使用。
国家虽然不会投入资金,不过国家会制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说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税前减免。
第三支柱
实际上,指的是个人积蓄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能够克服年金制度的有限性缺点,但相应的问题是主要由个人承担,而且保险公司还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目前,我国正在推动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主要包括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和收益浮动型三大类养老保险产品。
国家会通过给予个人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个人参保缴费。不过现在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目前只有6600多万,适用性和参保积极性可能比较低。
养老第三支柱,不同于为退休生活提前存钱,更多指的是个人为养老进行的资产管理操作,通过购买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建立起个人养老金。所以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都属于养老第三支柱。
我国目前养老支柱主要分为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管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由用人单位主导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和以上所说的第三支柱,一起构筑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更全面地保障我国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