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发放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发放
二、办理单位: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三、事项编码:FZ01LB-JF-023-3
四、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五、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实行<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公告》(闽人大常〔1997〕036号)
六、办事程序:
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
七、办理条件:
退休人员死亡
八、申报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复印件一份
3、若要求汇入死者养老账户的须提供死亡人员养老存折复印件一份,并由单位在《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请表》空白处签注:同意汇入死亡退休人员养老账户,并加盖公章
九、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十三、办理机构(科室):
市社保中心养老待遇核算科
十四、办理地址: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晋安区后浦路6号)
十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十六、联系电话:12333、87305925、83929102
十七、投诉电话:0591-87305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