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积极为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020-10-23 18: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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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略阳县按照中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相关规定,积极为参保人办理关系转移。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省内户籍迁移的,可一次性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至新户籍地,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截至11月底,略阳县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本县51人,划转个人账户基金5.42万元;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县31人,接收个人账户基金3.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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