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源自于过去的国有企业职工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如其名字,只有城镇企业就业的职工才能参加这些养老保险。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就业环境明显是城乡分离的,农民是没有退休制度的。这个时候农民要想参加养老保险,只能到城镇企业中去打工,也就是成为人们所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当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用工主体不断出现。按照1995年劳动法规定和2011年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的,双方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给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五项保险。
现在在企业用工形成劳动关系,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唯户籍论了。根据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形成劳动关系,主要看三个方面:第一,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未达到法定工作年龄和超出法定工作年龄的都不属于合格的劳动者。第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1995年,国家放宽规定,明确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过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这就是现在大家所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不过,按照所设立的规定农民是不能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的。
2014年开始,国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明确推动城乡居民就业待遇的一体化,越来越多的地区,也允许有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养老保险。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宁省内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比如从2020年7月1日起,具有鞍山市户籍(或持鞍山市居住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鞍山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不过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相应的负担较重,一般是按照当年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的60%×20%的缴费比例缴纳,一年最低都需要缴纳七八千元,很多中低收入的农民是负担不起的。为了让农民也有一份稳定的养老待遇,国家也专门设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农民的保障。
是以国家补贴为主。为了保障参保人员不吃亏,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如果没有领取完就去世,个人账户里的个人缴纳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可以继承。为了鼓励大家按时缴费,国家还会对个人缴费予以补贴,比如按1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0元,进入个人账户13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国家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88元每月,按照国家和各地的财政负担能力进行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由于有统筹账户部分的基础养老金,最低都可以领取12%的社会平均工资,最起码也有五六百元。所以,相对而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没有统筹部分,待遇比较低。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相信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也会逐渐统一。如果有钱多缴费可以享受职工养老保险,没钱少缴费至少也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